[摘要 ]通知明确要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对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在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昨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对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在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而佛山到去年底住宅库存已经不足4月,属于需“显著增加供地”类。此外,除了对供地计划和防止高地价地块之外,《通知》还指出,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管理。落实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 “显著增加供地,加快供地节奏” 本次发布的《通知》发布背景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到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明确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管理。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 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 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根据佛山市房协最新发布的《2016年度佛山房地产蓝皮书》中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底,佛山市净去化商品住宅库存476 .33万平方米,去化周期已经降至3.74个月。 根据这一标准,佛山需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 同时,通知还明确鼓励例如佛山目前顺德、南海和禅城部分地块采用的“限地价,竞配建”形式,控制土地价格,尤其是顺德不少地块还采用“双限”、“双向竞价”、设置可售配建面积等形式,限地价同时限制售价。 《通知》指出,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此外,通知还提到,各地尽快编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2017年6月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县级市)应编制完成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 2019年)滚动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佛山市国土规划局已经发布了《佛山市住宅用地2017-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汇总表》,而据该汇总表中,2017年到2019年佛山市住宅用地(不包括顺德区)年供应量仅为300公顷左右。仅为近年供地量峰值的约三分之一。 蓝皮书发布的土地成交情况显示,据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计,2007年到2016年以来,2016年佛山商住用地成交面积仅为307.91公顷,仅高于首次限购的2011年271.94公顷的成交规模。而2007年和2010年的商住用地成交面积都达到了900公顷以上,2013年达到了近800公顷。 供不应求城市: 加快商品房建设审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除了对供地计划和防止高地价地块之外,本次的《通知》还提出各地需要“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包括加快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同时,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管理。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落实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 此外,还有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在增加租赁住房市场方面,将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盘活存量住房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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