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小时网讯 5月3日,顺德区出入境管理部门首发了两张在顺德办理的省外户籍居民出入境证件! 5月2日是新政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长期居住顺德区大良的湖南户籍的陈老先生及其太太持佛山市居住证等资料,到顺德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尝鲜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第二天中午就拿到了证件。 陈老先生和太太说,“像我们这种省外户籍人员,持佛山市居住证就可以就近在顺德办理出入境证件,省却了返回户籍地办证的麻烦。而且,现在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服务很热情、有礼貌,现在办证很贴心,很方便!” 据悉,新政策实施三日,顺德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已经受理了200多名省外户籍居民的办证申请,暂未出现“排长龙”现象。 【热点链接】 1、根据公安部《关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意见》(公境〔2016〕882号)精神,我省从2017年5月1日起,在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实施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出入境证件工作。 2、外省市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在顺德区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暂不纳入“网上申请”、“双向速递”、签注自助办理等服务举措,统一到出入境接待窗口申请,每次均需提交有效居住证。 3、我省户籍人员持我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网上申请、自助设备跨地市申请港澳旅游签注,免交居住证。通过前台申请的仍需提交有效居住证。 4、就业人员、60岁以上老人和不满16周岁以下小孩不再免交居住证,此前符合公安部异地办证政策的就业人员及其亲属、老人均需提交有效居住证办理。就业人员不再提交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5、顺德区在读的高等院校大学生仍凭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办理护照,免交居住证。如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仍需提交居住证。 6、在佛山市工作的我省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市办理出入境证件,免交居住证,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意见。 文/图 25小时网陈丽燕 通讯员潘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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