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广东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0935.83亿元,历史上首次突破万亿,同比增长19.35%!日前新鲜出炉的《广东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简称《报告》)显示,全省去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额1322.03亿元,同比增长14.53%,1181.5万人次提取了公积金,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职工购房节约利息支出1760742.40万元。 透过《报告》,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占85.85%;超过一半的职工贷款购买的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单职工申请贷款的占53.19%;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了近七成,而贷款主力军则是中等收入群体,占比62.43%。 85.85%用于住房消费 2016年,广东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5%至20%统一调整为5%至12%,为企业减轻住房公积金负担69.6亿元的情况下,积极推动缴存扩面,以扩补欠。全省净增缴存单位11917家、净增职工289.82万人;本年缴存额1773.10亿元,同比增长9.93%。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0935.83亿元,历史上首次突破万亿,同比增长19.35%。 随着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的不断拓展,广东提取金额迅速上升。全省本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额1322.03亿元,同比增长14.53%,通过提取分享公积金红利的缴存职工达1181.50万人次。 在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提取占85.85%,非住房消费(含离休和退休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等)提取仅占14.15%。 职工提取公积金的用途主要以“住房消费”为主,突出了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解决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功能。 广东住房公积金运行平稳 2016年,广东继续推动各地落实住房公积金各项使用政策,全面落实便捷提取本地和异地贷款各项政策。一是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全省本年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数额712.65亿元,占本年提取总额的53.91%;二是申请低息公积金贷款降低购房成本,全省当年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85.47亿元,同比增长17%。 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总额4630.32亿元,同比增长23.66%,累计为146.40万人缴存职工贷款解决自住问题,切实降低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成本,减轻职工偿还贷款压力。 截至2016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944.16亿元,比2015年末减少113.17亿元,个贷率76.51%,比2015年末增长5.82%。虽然结余资金有所减少,个贷率有所上升,但结余资金减少幅度和个贷率上升幅度均居全国平均值以下,全省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平稳,风险可控。 2014—2016年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制表/潘刚 4630.32亿元 2016年 3744.51亿元 2015年 2987.74亿元 2014年 非住房类提取14.15% 其他住房类提取3.82% 租赁住房类提取 7.83%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0.29%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53.91% 数据来源: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历年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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