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些人喜欢当“老赖”,以为钱不多、事不大,就能拖则拖,结果最后惹上官司,额外赔的钱比原来的还多!伦教就有这样一个“老赖”,一万多块钱拖了三年,所幸他还懂得“悬崖勒马”,避免了一场官司! 2010年5月,伦教某村陈莱(化名)去邻村租了一块地,与邻村某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某股份社”)共同签订了《农业生产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某股份社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某闲置土地(面积约1.3亩)发包予陈莱使用,承包期限自2010年8月起至2016年7月止;同时,双方约定,前3年承包金单价为每亩2000元/年,后3年为每亩2500元/年,陈莱应于每年1月31日一次性缴交当年全年承包金。 然而,从2013年起,陈莱却成了“老赖”,一直未依照合同约定向某股份社支付承包金。自2013年1月起至合同期限届满日止,陈莱累计拖欠承包金共计人民币11000元。 合同期满后,某股份社未再将上述土地发包予陈莱,亦未与陈莱签订承包合同,但陈莱却一直占用上述地块拒不交还予某股份社,且一直未支付拖欠的承包金及占用费。因此,某股份社向陈莱发出律师函,然而,陈莱依然置之不理。股份社实在忍无可忍,决定向法院起诉,这时,陈莱才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连忙认错并偿还租金,还将未来三年续租的租金一次性付清。 为何三年来陈莱一直赖着不还呢?该股份社表示:“首先是地小,钱少,才1.3亩,三年下来才一万多,打官司不切实际。”其次是碍于情面,“大家朝见口晚见面,也不想将关系搞得如此僵,因此,村居的矛盾很多,但是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打官司。” 那么,既不想撕破脸皮,又不想造成不必要的花费,面对这些纠纷,村居会采取什么解决办法呢?从2014年开始,该股份社请来了广东顺迪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顾问覃晓林。 “我们跟这位村民陈莱也沟通了很多次,但是他就是一直拖,说没钱。”覃晓林说,2016年3月,他向陈莱发出律师函,但是陈莱依旧置之不理,于是同年12月,他便向法院起诉,这时陈莱还推托并没有收到律师函。不过,自知无法再耍赖后,陈莱倒是有自知之明,,主动认错,并付清所有债款。看在对方认错态度诚恳的份上,经办律师覃晓林也依法向顺德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覃晓林也提醒,做“老赖”不仅会在金钱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还会影响个人形象,影响个人生活等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各位洁身自爱,切勿当‘老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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