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要重点打击八类违法违规行为。昨日,佛山市安监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正芬率领市、区、镇三级安监部门联合执法小组,到禅城区南庄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行动中,对抽查发现的两家未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液氨使用企业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昨日上午9点,执法人员来到南庄上元工业区,先后检查了佛山市金福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铸亮不锈钢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均涉及到使用液氨,属重点监察对象。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液氨的存储仓库,对其安全标识及报警检测装置及车间噪声、高温、辐射等进行了监察,并详细了解和检查了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档案资料等,发现两家企业均存在一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分别向两家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表示下一步将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刘正芬强调,本周是佛山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周”,全市将严厉打击、直接曝光一批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佛山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 禅城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温国坚介绍,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月期间,禅城区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即监督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随机确定,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和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村级工业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建材、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和粉尘涉爆企业进行执法监察,重点打击未经许可或许可证过期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八类违法违规行为,为禅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据了解,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禅城区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活动将利用各大主流媒体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强化警示作用,以反面典型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链接 一、未经许可或许可证过期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 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在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五、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六、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 七、未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未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订立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和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八、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八类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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