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日前,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就《禅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实施办法》,先进制造业企业落户禅城,最高可获得项目落户奖1000万元。 《实施办法》针对的是在禅城区注册成立、税务登记并纳入“四上”企业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制度的总部型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且承诺5年内不迁离本区注册地、不改变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实施办法》,禅城将从项目落户、办公用房、增资扩产、协同发展、产业载体改造提升、经营贡献、企业高管、企业上市、人才团队等方面对落户企业进行奖励或补贴。 在项目落户奖励方面,现代服务业企业落户禅城的,单个企业奖励最高600万元;先进制造业企业落户禅城的,单个企业奖励最高1000万元;经国家认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不少于1年)的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落户禅城区的,给予100万元落户奖励;在区外上市企业迁到禅城的,一次性补贴400万元,在区外已上“新三板”挂牌企业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150万元;总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项目则按佛山市有关规定享受技术研发或基础配套设施等补贴。 记者留意到,与过去扶持办法不同的是,该《实施办法》重在引导区内企业之间的合作发展。《实施办法》显示,对区内企业购买区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当年达到5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的,给予买方企业当年购买总额的2%补贴,每家企业全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购买区内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整机或成套机器人生产设备,当年达到1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的,给予买方企业当年购买总额的5%补贴,每家企业全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禅城还将计划通过产业载体的改造提升,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实施办法》对于“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旧厂房,由所在镇街与业主或运营主体就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签订“一园一策”协议,对达到协议目标的业主或运营主体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此外,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本区新建专业特色园区、创意产业园区、都市型工业园区,由所在镇街与园区运营主体就经济贡献、行业集聚度签订“一园一策”协议,对达到协议目标的运营主体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21日,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禅城区投资促进局。联系人:彭安可,联系电话:82061357,邮箱:tuo-zhan2ke@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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