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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罚200元记3分

2017-7-24 15:05|原作者: 25小时网

  司机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扣3分罚200元。今日(7月24日),禅城交警集中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执罚,其中2名司机被处以记3分罚200元,1名司机被警告教育。

  当日上午10时,禅城区绿景路和岭南大道路口,一辆粤X牌的黄色小车右转来到斑马线前。此时,多名行人正在过马路,但小车并没有减速,而是径直驶过斑马线,行人只能停下脚步并退后避让。

  执勤交警上前示意司机停车,由于该司机周某不礼让行人过斑马线行人,禅城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并扣3分的处罚。

  禅城交警黎远强介绍,行动当日,绝大部分司机均能做到文明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而被拦下的司机也都认错态度良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首先应减速,而遇到斑马线上有行人正在通过的,就应停车让行。

  据统计,因不礼让行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禅城区在2016年有5宗,今年年初有1宗。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3年来,全国在斑马线上共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事故的原因,9成是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未按规定让行。

  禅城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不礼让斑马线行人既是不文明交通行为,还是交通违法行为,禅城交警根据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结合现场执罚和电子监控抓拍,从7月份开始到年底,将持续在禅城各繁忙路段开展打击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并结合“路长制”收集市民反映的信息,进一步扩大管控范围,压缩管控盲点。

  相关法律:

  不礼让斑马线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于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其处罚标准为: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扣3分,罚款200元;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扣3分,罚200元。

  文/25小时网梁杏燕
  通讯员/李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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