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祖庙城管首次对施工方拒不接受执法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进行罚款,罚款金额达2万元。日前,该工地施工方已到银行缴纳罚款,完成结案。 施工方将执法人员拒之门外 “老板说了,谁来都不许进!”这是6月中旬,执法人员在佛山大道西侧、快捷汽配城旁某工地进行例行检查时遇到的情景。无论执法人员如何向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该工地保安依旧大声叫嚣,强行阻挠执法人员进入。 城管人员对违规施工行为予以处罚 据了解,该工地多次出现违规夜间施工、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和沿途撒漏的情况,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该工地被列为重点巡查管控对象。祖庙城管也多次对其违规施工行为予以处罚,于4月18日、6月20日,对该工地施工方违规夜间施工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6月26日,对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 工地施工方拒不接受执法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在拍照、录像取证后,现场开具法律文书,对工地施工方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予罚款20000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文/25小时网黄捷 通讯员/谢晓莹、梁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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