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张槎龙光玖龙湾工地再次被张槎城管立案处罚,处罚金额为5万元。 据悉,该工地去年曾因扬尘防控措施不力,已被张槎城管部门处罚过1万元。8月22日上午,该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导致工地周边扬尘污染现象严重,张槎城管部门再次对其立案处罚。 8月以来,为有效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控能力,落实精准治污,切实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张槎街道城管执法、环保、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对辖区污染源进行逐一排查。 8月22日上午,执法人员根据环保监测数据,发现龙光玖龙湾工地PM10呈现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到工地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施工现场部分土地裸露未覆盖、喷淋措施未落实到位,存在扬尘问题。 随后城管执法人员马上约谈工地负责人,指出工地存在问题,要求马上落实整改:对土地进行全面覆盖,加强洒水喷淋和出土泥头车的清洗;同时,张槎城管立即对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因该工地年初也因同样问题被处罚过,按规定本次要处以5万元罚款。 下一步,禅城城管部门将联合环保、国土等部门继续对辖区全部工地开展专项巡查,并依法加强工地扬尘管控,望各施工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地文明施工八大标准的要求,有效落实各类防尘降尘措施。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文/25小时网黄捷 通讯员/刘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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