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在锦华路90号锦隆花园九座,祖庙城管联合公安开展一门式执法,对2楼露台将近80平方米的违法搭建进行拆除。 日前,祖庙城管接到市民投诉称,有人在锦华路90号九座2楼露台占用共用地方违法搭建围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随后执法人员到达违建现场发现,九座205房对出的整个2楼平台被围挡起来,当事人用竹杆、木板撑起支架,再用铁皮、泡沫箱及塑料布等各类杂物作围蔽,圈起了一块长达12米、宽7米、高4米的区域,只在一侧留了一条小通道。旁边还堆放着很多瓦缸瓦罐、塑料桶之类的作储水之用。该搭建物外表破破烂烂,但内里却别有洞天,种满了蔬菜及盆栽绿化,俨然一个葱葱郁郁的小花园。 据悉,在勘查违建物过程中,市民王小姐刚好在二楼平台晾晒被单,她向执法人员道出了她一直以来的忧虑:该围挡用竹杆、木板简单搭建,一来遇到台风天气很容易被强风吹倒;二来用作围蔽用的泡沫箱及塑料布属易燃物,万一楼上住房将未熄灭的烟头扔下来,很容易酿成火灾;再者就是瓦缸瓦罐及塑料桶产生的积水容易孳生蚊虫,传播登革热病毒。 经调查发现,该围挡是锦华路90号九座二楼业主搭建。执法人员现场发出询问调查通知书,但当事人一直没到城管执法部门接受调查。期间,执法人员通过物管找到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多次致电当事人均不予理睬。后来当执法人员再次去到现场,对二楼业主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当事人一直未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直到9月11日执法人员张贴强拆公告后,才主动联系祖庙城管进行沟通。 二楼女业主表示,她平时喜欢种点蔬菜及养下花草,因怕别人采摘于是就将平台的共用部位围蔽起来私用。执法人员耐心解释,说明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最终得到当事人理解配合,强拆行动得以顺利完成。 据悉,二楼平台及楼顶都属于物业共用部位,擅自在上述共用部位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祖庙城管奉劝广大市民,要合理利用公共露台,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不仅违法,还会造成安全隐患,影响邻里和睦。 (文/25小时网黄捷 通讯员/李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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