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积分入学条件为已在南海区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含半年),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经本人申请,纳入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其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据了解,该事项可在村(居)行政服务中心流管窗口办理,同时需提供《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已在南海区办理半年以上(含半年)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或监护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积分入学相关信息及表格可在南海新市民服务信息网(http://nhxsm.nanhai.gov.cn/cms/html/12419/column_12419_1.html)上查看。 需要注意的是,该事项受理后,各镇(街道)积分办依据父母积分情况,于每年6月按照全镇(街道)或分片区对普通借读生进行排名,排位结果公示后,教育部门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读资格。另外,新市民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2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