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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课进校园 师生应身体力行支持“实名制”

2017-10-30 21:06|原作者: 25小时网

  25小时网讯 举手之劳,也能助力反恐。为进一步做好《反恐怖主义法》社会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反恐防恐意识和应对自救能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及配合反恐怖主义工作。10月26日上午,南海公安分局桂城派出所携手各社区居委会及社区义工积极开展反恐防恐主题宣传活动,平安南海大巡讲讲师郭春杨走进南海广播电视大学,给广大市民上了一堂反恐课。

  用“实名制”支持反恐防恐

  活动现场,平安南海大巡讲讲师郭春杨解读《反恐怖主义法》要点,以及应对各类型恐怖袭击的自救自护安全常识和基本方法。郭sir表示,市民支持反恐防恐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就是重视支持“实名制”工作,身体力行配合身份查证、实名登记和安全检查,这些举措归根结底还是为了保障每一位市民的出行安全。此外,市民还应主动学习掌握必要的自救互救实操技能。

  反恐防恐 阿sir有话说

  涉恐怖活动信息不可随便发

  网络时代,身边发生的大事小事,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就能即时传播,然而,涉恐怖活动的信息,无论真假都不能随便发,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每一个市民应当谨记三句话,不造谣,不传播,不轻信。”郭sir表示,恐怖主义最大的目的是要制造社会恐慌,施加政治压力,因此我们不能让这个目的得逞。

  《反恐怖主义法》规定,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否则,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后果。

  遇到5种情形应向警方报告

  郭sir解释,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未获允许不能随意制作爆炸装置;反恐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进行宣扬传播;任何组织、公民参加宗教活动须到政府机关许可的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反恐法还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宣传、持有、穿戴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服饰和物品;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宣扬、传播不人道的、残忍的恐怖主义的事件的消息、视频、实施细节。因此,遇到这5种情形都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遇到疑似爆炸物品怎么做?

  一名红衣男子将自己的背包扔在了人流密集的场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周边人群该怎么办?郭sir说,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疑似爆炸物品,普通市民不要触碰,要迅速撤离现场,而不是围观。同时,要马上报警。“市民要沉着冷静,报警时要确保自身安全,不能当着可疑人员的面打电话。”他说,报警时要注意五个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类型,要说清楚在什么地点发生了什么事,有少人等信息。报警之后,市民还要积极协助调查。

  遇到恐怖袭击又该怎么做?

  据了解,恐怖袭击主要表现为刀棍袭击、枪械袭击、爆炸、驾车冲撞等类型。“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遇到恐怖袭击时不能害怕紧张,要沉着应对。”郭sir提醒,刀棍来袭时如逃避不及,做些防护是必要的,多少能减轻一点伤害,不能坐以待毙,可选择衣物、木头等进行阻挡,不要直接用手臂来挡。

  “确实不行的话,要保护好身体。”郭sir说,刀棍受袭者可尽量找墙体靠住,双手抱头,保护好血管、内脏器官,以避免致命伤害。他说,在楼房等地遭遇刀棍袭击,逃生时看好标志,找多通道的地方,尽可能不要进电梯。同时,逃跑过程中可找到灭火器作为武器阻挡击打,如果体力不支,可用喷嘴对着袭击者喷洒。“停车场也是很好的避难场所。”郭sir说,在躲避过程中,要尽量找掩体,不要跑向空旷的地方,尤其是小孩子,可选择在一些缝隙里躲藏,不易被发现。

  文/25小时网 梁杏燕

  通讯员/韦伟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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