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佛山将加大扬尘污染的处罚力度,佛山工地扬尘污染由原来最低罚一万元提升至五万元。12月18日,《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在佛山新闻发布厅举行。 据悉,扬尘源是我市PM10的首要污染来源,PM2.5来源中扬尘源占比超过20%,比其他城市高一倍。近几年,虽然各级政府部门长期投入大量的人力日夜加强监管,但仍存在施工单位不履行扬尘防治责任或防治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因此,明年起,佛山长期投入大量的执法力量、耗费大量的行政成本去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 发布会现场 《条例》进一步细化量化了防治措施,例如,在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出入口内侧应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装置;确实不具备条件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驶离工地的机动车冲洗干净。 另外,《条例》还规定,扬尘污染防治将纳入环保责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举报扬尘污染并可获奖励;工地机动车全面治理,工地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驶离工地的机动车冲洗干净;重点扬尘污染源的单位设置自动监测设备等。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赵颖、城管办专职副主任程斌、市交通运输局单云总工程师、市法制局陈泳槟科长等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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