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桂城派出所叠滘社区民警中队现场抓获4名无证作业电焊工,并对其行政拘留。 当日,叠滘社区民警中队两名民警对叠南村、海八路沿线区域进行日常循例检查。上午9时许,在叠南东风村涌边处的一间出租屋门前,两名民警看到卢某昌正在使用电焊机焊接一扇铁门,于是上前询问他是否持有焊工证,卢某昌坦言自己以前持有焊工证,但如今已经过期了。下午2时许,民警在谢叠大桥巡逻时,发现李某梅、莫某斌、李某万3人同样在无焊工证的情况下使用电焊机焊接建筑工地外墙的铁护栏,民警遂对现场进行了录像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以上人员涉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民警对其进行传唤问讯。 据了解,卢某昌年已68岁,应邀帮助某业主对已损坏的旧铁门进行焊接修复;李某梅、莫某斌、李某万3人是工地的临时工,刚来工地几天,听从老板的吩咐焊接工地外墙的护栏。审讯过程中,4人全程以良好的态度接受民警调查,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审查,卢某昌等四人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在没有电、气焊特种作业证书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被民警现场抓获,根据相关条例对4人处以行政拘留一日。 得知被行政拘留后,4人十分后悔,表示以后再不会无证作业,28岁的青年莫某斌在表述自己想法时表示十分后悔。 叠滘社区民警中队民警李福胜表示,冬季火灾事故频发,市民要注意消防安全,并且在涉及明火作业工作时,做到持证作业。这一次以上4人的不慎违法,虽然仅处以1日的行政拘留,但这也给安全生产、安全作业再次敲响了警钟。 文/25小时网 梁杏燕 通讯员/李福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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