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千灯湖唱歌跳舞的团体注意啦!笔者日前从桂城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此前在千灯湖申请用作唱歌娱乐的场地使用权即将到期,要继续进场唱歌的市民需要办理新一年的申请。 场地使用权有效期一年 近日,经常在千灯湖唱歌的陈伯收到来自桂城城市管理局的《公园场地使用期满通知单》,通知单明确显示,陈伯这一群老友记在千灯湖申请使用高音喇叭唱歌的场地使用权即将到期,要继续进场唱歌需要办理新一年的申请,陈伯是新加入到老伙计这个歌唱团体的成员,对于要申请场地才能继续唱歌,他表示有点疑惑。 对此,桂城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千灯湖噪音整治小组副组长刘金舟解释,为了整治千灯湖噪音问题,防止园内过多数量的高音喇叭播放扰民,去年年初,桂城城市管理局制定了千灯湖园内噪音的管理办法,要求入园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娱乐活动的歌舞团体均应使用桂城城市管理局统一借用的音箱,并取得《场地使用准许证》方可入园播放音乐。另外,城管部门对活动时段和范围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保障了各个歌舞团体和周边居民的最大利益。 该办法于去年1月11日实行,《场地使用准许证》每年申请一次,期限一年。因此,通知单上也说明了要申请的团体及个人需在今年1月10日前递交申请表。刘金舟提醒,要重新申请或者第一次申请的团体可以到千灯湖游客服务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实信息,填完后会由桂城城管联系申请人作场地管理办法解释和审核。 歌舞团体噪音投诉变少 千灯湖噪音管理办法是千灯湖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中一个重要板块,旨在降低园内噪音,维护千灯湖环境秩序。实行该噪音管理办法以来,千灯湖内的音响扰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园内抢占活动场地的矛盾也得到化解。 2017年初,桂城城市管理局牵头,联合市政、治安以及社区等部门组成千灯湖噪音整治小组,创新推行借用统一音箱、派发《场地许可证》等管理方式,规范歌舞团体的音响播放行为。最初,获得《场地使用准许证》的团体共有10个,事实上长期开展活动的固体的歌舞团体只有4个,再加上通过城管人员和文明劝导员的规范引导,使得2017年全年关于千灯湖歌舞团体噪音投诉量降至2条。
刘金舟透露,当前千灯湖的噪音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比如部分歌舞团体私自用回自己的“高音炮”,很容易引发其他团体的不满,影响新建的良好娱乐秩序。因此,他们在新一年的场地使用审核过程中,加大对这些团体的考察,并在接下来一年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噪音问题“回潮”。另外,盈利经营是审核过程中严厉打击的行为,城管部门会加大整治,确保规范管理,文明开展娱乐活动。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