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小时网讯 “4号令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供水、供电、燃气等公共服务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项目提供服务。”昨日(3月27日)上午,禅城区环城局南庄分局的城管执法人员吴伟斌来到挂点的村居,对村干部进行4号令的宣讲。 据悉,此次宣讲活动,已是吴伟斌近半个月来面向村干部开展的第9次4号令宣讲,此次宣讲活动结束后,南庄城管部门即完成了辖区所有村居的4号令宣讲工作。 4号令将于4月1日起开始实施 4号令于2017年11月24日经佛山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届15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 作为佛山市政府制定的第四部地方政府规章,4号令建立了违法建设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政府各部门在控制违法建设中的职责,将改变过去以往城管部门对违建单打独斗的现象,各部门齐抓共管,政府遏制违法建设的手段将更强硬、更有效。 同时,4号令规定了供水、供电、燃气、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预拌混凝土等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项目提供服务的相关条款,期望能有效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违法行为发生的初期。 禅城城管部门已完成辖区大部分村居的4号令宣讲 3月初,在区城管执法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禅城区各镇街城管执法部门安排城管执法业务骨干深入辖区各村居、物业公司等单位,广泛开展4号令的宣讲,截止到目前,禅城城管执法部门已完成南庄镇、石湾镇街道、张槎街道辖区所有村居的4号令宣讲,祖庙街道部分村居的宣讲工作还在继续进行当中。 据禅城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轮的4号令宣讲活动,禅城城管部门共向辖区各村居、物业公司等单位派发4号令宣传册及打印的宣传单张资料等共1500多份,在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4号令的宣传展板共40块。接下来,禅城城管部门还将在辖区各村居设置4号令的宣传栏,通过广告宣传以及在执法的过程中讲解4号令等方式,继续对群众进行4号令的普法和宣传。” (文/25小时网黄捷 通讯员/张大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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