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从本月起,失业保险金将由最低工资的80%调整到90%,佛山市失业保险金将提高到1359元/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的通知》的规定,从本月起,失业保险金将由最低工资的80%调整到90%。我市的最低工资是1510元/月,按此计算,失业保险金将由1208元/月提高到1359元/月,增加了151元/月,增幅为12.5%。目前我市约有1.9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5月失业金将于近日按新标准发放到账。 市社保局表示,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关系到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这次调整是失业保险制度实施以来首次调整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比例,以往的调整都是因最低工资的调整而提高失业保险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关心关怀。 据了解,失业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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