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小时网讯 7月9日,禅城区扫黑除恶办对外宣布,《佛山市禅城区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近日已印发实施,当中详细规定了奖励举报线索范围等九方面内容,对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进行万元以上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奖励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禅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禅城区社会治安秩序,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禅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近日印发了《佛山市禅城区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奖励举报线索范围、举报渠道、奖励对象、奖励原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申报奖励流程、奖励实施办法、保护及保密措施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有效期为1年。 《办法》规定,奖励对象是指举报本区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负有防范和打击处理黑恶违法犯罪工作职责的政法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报涉黑恶组织、人员非法活动的,不适用本办法。 奖励标准:举报涉黑涉恶奖励1万到30万元 《办法》明确,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兑现奖金。而对于匿名举报的,在破案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办法》规定,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恶组织或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 《办法》要求,对实名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凡被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一律按本办法规定兑付奖金。在具体奖励标准方面,《办法》规定,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基本属实的,视情况给予1万元到30万元的奖励。 ■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一)禅城区扫黑除恶办 电话:82789609、 18029268110(工作时间); 邮箱:shceb@chancheng.gov.cn (二)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电话:82773771(24小时) 邮箱:ccxjdd@163.com (三)禅城区纪委(监察委) 电话:12388(工作时间) 邮箱:jwxf@chanche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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