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支持公交卡、二维码支付,用户乱停乱放车辆要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企业应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昨日,佛山市交通局公布《佛山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乱停乱放列入黑名单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信用约束。 企业应建立健全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与管理系统,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承租人乱停乱放等违规违约行为列入信用黑名单,采取限制使用等多种惩罚措施结合,引导承租人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企业应将承租人信用黑名单信息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促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企业不守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也将被纳入全市信用管理体系,作为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 共享单车支持公交卡、扫码支付 《指导意见》提出,企业应创新支付技术,支持兼容公交一卡通、二维码支付等方式,丰富用户支付方式选择,鼓励公交绿色出行。 企业应为用户购买保险 《指导意见》提出,企业应保障承租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前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另外,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赔偿机制、流程和标准等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退出,要回收车辆 《指导意见》提出了企业退出机制,明确企业终止运营而退出本市的,应当提前30日向社会公告,依法依规退还预付金、押金等款项,完成所有投放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回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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