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在广州市政协会议咨情问政现场,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来到市住建局摊位前,提出新旧物业是否能更好交接,避免屡见报端的暴力冲突事件。 “即使已经合法合规选定了新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但是新旧物管之间的交接是一大难题,”谭国戬委员显得忧心忡忡,“市住建局可否规范相应交接手续?从政府层面对相关方进行指导,令今后广州市内的小区物管公司交接可以平安有序地进行下去。” 对此,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透露,该局已起草完成《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权移交监管工作的通知》,已递送至原市法制办审查,文件最后出台尚需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通知》,新旧物业交替首先应友好协商,新旧物业由业委会出面进行协商移交。若遇纠纷,再由街道出面调解。如调解失败,再由小区所属地的区住建局进行协调处理。对于顽固不退场的旧物业方,区住建局可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其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限期退出;逾期拒不退出的,将处以行政处罚罚款。 对于市住建局答复,谭国戬表示相关处理步骤十分清晰,但不知相关文件有没有如此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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