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午,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据悉,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的议案33件,收到代表提出建议151件。
本次大会收到的议案涉及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交通设施建设、教育和民生福祉等多方面。其中,政法民政方面5件,财政经济方面3件,城建环保方面14件,教科文卫方面8件,农村农业方面1件,其他方面2件。代表提出的议案中,立法案3件,监督案1件。 15日下午,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表决同意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根据《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不列入大会议程。《关于制定<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组织对我市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审议办理。其余29件议案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办理,其中《关于加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议案》《关于建立佛山市青少年近视眼防控体系的议案》2件议案,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佛山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议案、建议规定》,加强对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切实提高办理实效。有关议案和建议的办理结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记者:黄碧云 通讯员:佛任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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