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小时网讯 4月9日,张槎街道在街道办大院组织召开宣讲会,要求今后属地村民自建房屋须向街道城管部门、村委会备案,禁止混凝土企业向未经报备项目提供服务。通过试行混泥土供应备案制度,进一步落实村委会、企业监管职责,从源头上规范村民自建房建设行为。 “佛山市4号令” 实施一年多,但目前只有部分村通过村规民约形式对村民建房进行管理,而且存在制度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村委会、企业的监管职责,从源头上规范村民自建房建设行为,4月9日上午,张槎街道组织召开专题宣讲会议,介绍村民自建房预拌混泥土供应备案流程流程。会议由环城张槎分局牵头组织,区查违办、环城张槎分局、街道国土、社工等职能部门代表,属地15个村委会书记、主任及分管建设负责人,辖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合共约8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环城张槎分局副局长叶伟荣详细介绍村民自建房预拌混泥土供应备案流程。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查违中队副中队长杨红强以生动案例有针对性地向村委会、混泥土企业代表开展“佛山市4号令”普法宣传。环城张槎分局常务副局长孙泽甫指出各职能部门、村委会、企业要提高违建查处的法律意识,马上行动履行法律给予的职责,加强配合共同理顺村民建房问题。张槎街道党工委委员郑甲生要求职能部门、村委会要提高服务意识,共同配合切实为村民、企业做好服务,通过不断实践,逐步将备案制度完善;职能部门、村委会、企业要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履行各自在违建查处中的职责;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个人或企业。 据悉,今后村民自建房兴建前需向环城张槎分局提交房屋房产证、土地证等资料,并填写“村民自建房预拌混凝土供应申请表”(下称申请表)进行备案。村委会需核实“申请表”内容,对房屋边界进行验线,并协调四邻关系,监督村民按申请报备情况建房,避免出现超高超大违建。只有完成报备流程,混凝土企业方可向村民建房项目提供预拌混凝土服务,而且每次售卖混泥土,都要将混泥土供应时间、项目建设进度填写到申请表,通过微信群反馈到城管部门。为配合备案制度落实,环城张槎分局将加强夜间时段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加大对村民违建及向违建提供混泥土服务企业的处罚力度。 通过试行备案制度,在政府职能部门指导下,村委会、企业共同配合监督,村民建房行为将有望进一步得到规范,最终形成实现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不但可以从源头上防止超高超大违建产生,而且围蔽不规范、扬尘撒漏及夜间施工扰民等村民建房的通病均可以得到有效管理。 通讯员/刘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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