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利用办法》(下称“办法”)本月开始实施。目前,我市已经选定大沥、狮山和陈村3个镇街试点桥下空间开发。 根据办法,佛山“桥下空间”利用模式分为三类:城市绿化类、城市管理类和公共交通设施类,使公路桥梁桥下空间成为美化城市、便民利民的新亮点。 交通部门透露,目前已经选定大沥、狮山和陈村试点桥下空间开发。其中,位于狮山镇颜峰社区颜峰大道的广三高速桥下空间,在去年年底已经建成一个社会停车场,可容纳约70个停车位。 同时,办法明确,桥下空间开发应该以“公益优先”为原则,公益优先和停车收费不矛盾。停车场的收费应受政府监管,执行政府指导价。据介绍,目前佛山管辖的中型以上桥梁有850多座,可开发利用的空间很大,但同时也说明管理难度较大,比如存在着违法占用等现象。 “办法实施后,希望能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进行管理,桥下空间在安全的情况下规范利用,可彻底消除之前桥下空间的使用乱象”。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科长陈果表示,桥下空间管理需要使用方、桥梁业主、 属地政府一起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目前佛山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00万,停车位缺口较大。早在5年前,佛山就已经探索利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作为公交站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例如,沿着东平河一路往西行,途经的东平大桥、澜石大桥、佛开高速、季华大桥等桥下空间,已开发成公交站场、社会停车场、绿化公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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