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多年的汽车限购政策即将面临逐步取消,国家发改委已明确表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限购、限行。6月6日,国家发改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共同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为着力破除限制消费的市场壁垒,切实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综合应用各类政策工具,积极推动汽车更新消费,要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同时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实施方案称,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 并进一步指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或出口,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并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给予适当支持,积极发挥商会、协会作用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 目前,我国的汽车限购城市共有8个:北京、上海、广州、贵阳、石家庄、天津、杭州、深圳。不久前,广州和深圳刚刚新增了汽车指标额度,分别增加了10万个和4万个。 由于上述政策为顶层设计文件,还没有给出具体的执行时间,后续解除限购政策还要依靠各地方出台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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