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道上,电动自行车“霸道”逆行;出租屋里,超标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这类现象屡见不鲜。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如何上牌?电动自行车能否强制购买保险?充电停放怎么管理?今年6月,《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称《管理规定》)发布。昨日,市公安局举行听证会,对《管理规定》中的登记管理、静态管理、通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听证。 现状: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超80万辆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迅猛。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20万辆,其中南海和顺德均超过了40万辆。 穿插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诱发大量致死致伤的交通事故。据统计,2018年发生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约488宗,占全市事故量的12.48%,其中死亡65人,占总事故死亡人数的8.92%,受伤人数505人,占总事故受伤人数的13.97%。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副科长曾浩方表示,目前全市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达83.9万辆。 听证会上,所有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政府出台《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此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曾开展《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市民意见调查,回收有效问卷数量3555份,近80%受访者支持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 焦点一:登记上牌是否应考试? “许多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逆行、闯红灯……无论是对个人还是他人的人身安全,都是极大的威胁。”听证会上,市人大代表李薇认为,《管理规定》中应增加“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在上牌之前,须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考试合格才能发放牌照”这一内容。 2019年7月17日,市民在禅城区绿景路一家电动车店内选购电动车。/佛山日报记者张弘弢摄 “考试可考察理论知识,并播放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视频,以达到警醒的效果。”市政协委员刘莉补充说,评估学习效果后,再发放考试合格证。执法时,民警可同时检查牌照和合格证。 对此,曾浩方回应,针对非机动车驾考,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此项内容,出台此项规定,有违上位法。“我们建议市民在购买车辆时,商家适时向市民宣传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 焦点二:管理过渡期怎么设置? 结合佛山现状,《管理规定》指出,在用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过渡期号牌,在牌证有效期内上路行驶。 为保证电动自行车的有序发展,佛山拟采用“一人(证)一车”的注册登记原则,允许户籍居民和新市民凭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 “目前我市的非标车中,存在两种情况,一是符合旧国标的,二是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曾浩方表示,结合电动自行车现状、寿命,设置1~2年的过渡期。 焦点三:外卖车能不能走管制路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禁限行的管理措施。 《管理规定》明确了下一步我市电动自行车将采取“禁、疏”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规划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划定,由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后实施。 为了满足特定行业(从事邮政、报刊投递、快递、公共设施抢修等)对电动自行车的需求,《管理规定》拟允许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经备案后,可以在管制路段通行。 “管制路段的设置,应该充分听取市民意见。”使用电动车代表梁家庆表示,以前佛山五区中心城区禁行电动自行车,如今转变为划定管制路段,是便民的体现,但需说明该路段的特殊性以及管制的必要性。 焦点四:电动自行车如何充电停放? “城中村很多出租屋,没有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场地,如果停在户外,淋几次雨车就坏了。”梁家庆指出电动自行车停放的难处。 《管理规定》指出,车站、医院、商场、公园等大中型公共场所以及厂企、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等场所,应按《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对于客观条件受限、一时难以建成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统一划定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车临时停放点,集中管理。 严禁停放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停车位、消防通道、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严禁在公共区域充电,不准乱拉乱接充电线或长时间充电,不准在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停放、充电。 “希望在建造充电站方面,政府能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企业代表霍顺坤表示。 曾浩方回应,在充电场所设置的规定上,对新建的住宅小区会有要求,关于旧的住宅小区的合理设定,住建部门日后将对此作详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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