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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便民变扰民 被罚2500元

2019-7-25 17:43|原作者: 25小时网

  25小时网讯 禅城区金源街两间便民早餐店占用人行道经营早餐,城管执法人员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劝导,早餐店却依然我行我素。近日,石湾城管执法部门对该两间早餐店分别开出了2500元的罚单。

  便民早餐店的存在给附近居民生活提供了很大方便,若缺乏监督管理,诸多隐患便油然而生,本来是值得称赞的“好事”,却因此变成“坏事”便是“得不偿失”了。

  日前,石湾城管执法中队在巡查时发现禅城区金源街有早餐店铺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经调查,该路段的早餐店早上6点便开门营业,由于早餐店里面的空间小,店铺经营者为了招揽生意,把多张台凳、炉具等物品摆到店铺外面人行道上经营,食客们坐在人行道上吃早餐,让原本不宽敞的人行道显得更加拥挤,食客在吃早餐时大声交谈,而且随意丢弃垃圾,影响环境卫生,让周边居民不堪困扰。

  石湾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针对该情况,前期对该路段的早餐店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占道售卖早餐的违法行为开具了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早餐店将开展执法行动。

  7月中旬,石湾城管执法中队对禅城区金源街早餐店进行回头看,执法人员发现该路段有两间早餐店仍然我行我素,继续占道堆放台、凳、蒸炉和其它厨具等物料,并对外售卖早餐,石湾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对两间店铺占道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提醒早餐店经营者,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莫让便民变扰民,真正将早餐店便民的一面发挥出来。

  法律知多D:

  《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者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编辑/25小时网谭婷婷

通讯员/梁世强、陈善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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