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禅城区民政局获悉,即日起至8月13日,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执行团队,可申请2019年“禅城区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执行团队奖励”,奖励金额为服务项目总金额的5%。 申请机构可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材料提交至项目购买(资助)方进行初审,申请时间内未提交申请的项目视为放弃资格。 该项奖励的申请条件为,在《培育扶持办法》印发后(即2018年1月23日后)签订合同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符合以下全部条件,项目执行团队可申请项目团队成员一次性奖励:一、项目的购买方为禅城区相关单位;二、服务范围在禅城区、服务对象为禅城区常住人口;三、在2018年1月23日后签订合同,于2019年6月30日前按照《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实施办法》(佛禅府办〔2015〕65号)完成末期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并已在区民政局网站的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结果中公布的项目。 在奖励标准方面,每年奖励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全区评估项目总数的10%。奖励金额为该项目总金额的5%,其中全职人员奖金占总奖金比例不能低于85%。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机构非该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奖金分配。 在经过初审、复审、终审阶段并公示无意见后,按项目购买(资助)主体所属,由区、各镇(街道)民政部门向本级财政申请安排奖励资金并按时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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