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关于佛山公办港澳子弟班问题 我是居住在佛山并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香港居民。前阵子看到佛山将开设由政府开办的公办小学的港澳子弟班,以便给在佛山工作与生活并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香港居民之随迁子女入读(随迁子女以也拥有“港澳居民居住证”)。请问现时在佛山市有哪家公办的小学已经或将会设立“港澳子弟班”?相关入读的要求是怎样? 答:港澳子弟班需要省教厅和港澳教育部门联合认定,尚在筹备中。 目前,港澳学生入读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享受与本市其他内地随迁子女同等政策待遇,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包括港澳生在内的随迁子女分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实行平等分类安置入学。 港澳学生也可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Q2:关于初三复读问题 初中时每次模拟都能上高中,可今年中考考差了,现在只能读中专,现在能不能初三复读呢?我很希望上到高中,再上到梦想的大学。 答:这种情况不建议复读,公办初中和高中都不得招收复读生。但是可以选择民办高中,或中职学校。 中职在校学生可以选择升读高职,专插本考试或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多种升学途径入读本科,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 Q3:关于外籍人士高考问题 外籍人士现在开始交社保可以参加本地高考吗? 答: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有关规定和要求,以下八类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下同)规定的。 3、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 5、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 在居住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报名。 6、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报名。 7、在我省就读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8、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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