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获悉,目前,“顺德区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顺德区人社局官网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残疾人服务机构租用场地面积800平方米以下,且服务对象月均人数不少于20人的,给予租金补助最高不超10万元/个·年。 根据征求意见稿,残疾人服务机构有望获得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照费除外),管道燃气容量气价的收费,自来水、燃气和电等费税减免。拟施行建设项目补助和日常运营经费补助,并根据物价指数,适时调整补助标准。对租用房屋用作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机构,服务场地租期在5年(含)以上的,给予相应补助;租用场地面积800平方米以下,且服务对象月均人数不少于20人的,给予租金补助最高不超10万元/个·年。 来源: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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