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小时网讯 禅城区某餐饮企业为了逃避罚款,两次更改自己名字,最终还是难逃脱法律责任。 日前,记者从祖庙城管部门了解到,位于禅城区市东上路某餐饮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和10月,因违反《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实施占道经营行为被祖庙城管部门查处。城管部门于2019年1月10日对其作出了处罚决定,分别处以罚款1200元和3500元。 该餐饮企业在收到决定书后,为了逃避处罚,于2019年1月23日在工商管理部门将企业进行了第一次名称更改。该企业以为名称都改了,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当事企业已经不存在,便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故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日行政复议期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内,该企业对两份决定书置之不理,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处罚决定。 2019年8月诉讼期满后,祖庙城管部门将该两宗案件向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按相关规定分别追缴罚款和加处罚款2400元和7000元。 但在法院执行期间,法院发现该企业于2019年7月17日再一次更改名称为“佛山市营利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意欲再次逃避处罚。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实,法院最终以该企业的最后更改的名字作为被执行人,强制追缴其罚款和加处罚款。目前,该案件执行中,如果该企业仍拒不执行,将被纳入失信名单。 编辑/25小时网讯 文、图/通讯员杨倩倩、陈杰彬供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