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佛山出租车从11月1日开始起要调价啦! 全市巡游车(传统出租车) 将统一运价项目和运价标准 实行“同城同价”! 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11月1日起,优化调整我市巡游车(传统出租车)运价水平。 《通知》要求,统一全市巡游车运价项目和运价标准,实行“同城同价”,改变过去各区运价不统一问题。运价项目分为基准运价和非基准运价,基准运价项目包括起步价和里程价2项,非基准运价项目包括返空费、候时费、夜间服务费、附加费4项。 (一)基准运价 由起步价和里程价组成,已包含燃油附加费。 1.起步价:从8元/2公里调整为10元/2.5公里,保持单位里程4元/公里不变。 2.里程价:维持现行2.8元/公里不变。 (二)非基准运价 由返空费、候时费、夜间服务费、附加费组成。 1.返空费:实行分段差异化收费,12公里至25公里按里程价的20%加收,25公里以上按里程价的50%加收,较现行12公里(10公里)以上按里程价的50%加收可减少中途乘客费用。 2.候时费:从0.4元/分钟调整为0.6元/分钟。累计满1元计费一次,不足1元不收取。 3.夜间服务费:夜间(23:00-次日5:00)按起步价和里程价的15%加收。 4.附加费:包括重大节假日附加费、重点交通枢纽附加费,拟在春节和佛山西站分别试点实施。具体试点时间、加收幅度和方式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市交通运输局另行发文明确。 通知还要求,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本次调整公布的基准运价为基础,允许上下浮动20%,经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市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全市统一执行。运价调整后原则上需执行至少满1年,方可进行下一次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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