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佛山市住建局正式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操作指南 为落实《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制定本操作指南,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内容 (一)持有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非本市户籍人才,享受我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二)在我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非本市户籍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三)住房套数认定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 二、提交材料 (一)持有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人才,须提前登录优粤佛山卡APP确认购房资格,在我市限购区域购房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2.婚姻状况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优粤佛山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在我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我市限购区域购房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2.婚姻状况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在佛山工作的情况材料: (1)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下列4项材料之一: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需提供下列3项材料之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4.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购房申请流程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流程: 1.购房人如实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购房相关材料; 2.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并在所有留存的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盖章。 3.对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合同网签; 4.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时,由合同备案业务部门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商品住房预(销)售合同备案。 (二)购买存量房申请流程: 1.购房人如实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2.买卖双方进行合同网签; 3.买卖双方凭网签合同及购房相关资料,申请办理缴税、产权转移登记等手续; 4.产权转移登记业务部门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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