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特别提醒,部分2019年1月1日前网签的购房者,仍有机会申请购房入户,需注意及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经修订后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考虑到部分有真实入户需求的购房人,在2019年1月1日前已按规定完成了相关购房合同(含认购)网签手续,但需在2019年1月1日后才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等实际情况。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了特别提醒。 1.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人,请主动及时与开发企业联系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在2019年1月1日前已按规定完成了相关购房合同(含认购)网签手续,但在2019年1月1日(含当日)后才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俗称“大确权”)的,购房人应在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俗称“房产证”),并在该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可按照佛府办〔2016〕21号文件相关规定申请入户。 2.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开发企业应及时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间告知购房人 相关开发企业要同时以公告和书面通知(或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间告知购房人,并保留相关工作痕迹和材料以备查询,同时还要积极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南海区住建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开发企业通知及配合购房业主办证行为进行诚信评价,经查实工作不到位的,将对开发企业处以诚信扣分5分的处理。 3.不动产登记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提示 为进一步提醒和督促开发企业做好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及时告知并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相关工作,请区、镇(街)不动产登记部门在《首次登记确权清单》上作信息备注,进一步提醒开发企业及时做好告知和办证工作。 -有关不动产首次登记信息查询途径- 为方便市民及时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已定期将每月南海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登记情况对外公告。 有关信息,市民可登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进行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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