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高明区预防接种门诊运行的通告 各位家长朋友们: 根据对疫情形势的研判及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门诊运行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疫苗针对传染性疾病防控的需要,决定陆续开放全区预防接种门诊。 恢复开放的预防接种门诊在疫情持续期间优先保障本辖区内人群的预防接种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采取网上或电话预约后接种形式开展有限预防接种服务,暂不提供现场预约。 全区5家预防接种门诊和HPV疫苗特需接种门诊在2020年2月27日起逐步恢复预防接种工作,具体接种时间由各门诊根据预约情况自行安排。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区各接种门诊! 注意事项 一、预防接种门诊 1、疫情防控期间接种人群及要求(1)仅为接种单位负责的辖区内有预防接种信息建档(含产科已建档)的儿童进行预约接种,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未信息建档的儿童暂不提供接种;(2)受种者和陪同接种人员在14天内无离开高明的外出史;(3)受种者或监护人同意签署《14天内无离开高明辖区的保证书》;(4)要求陪同监护人全程佩戴口罩,受种者尽量佩戴口罩;(5)考虑我区居民在西岸居住实际情况,在西岸居住人员看作未离开高明。 2、疫情防控期间预约(1)采用网上预约;(2)如无法网上预约的接种单位,要实行电话预约。 3、其它要求(1)进入预防接种门诊前要配合开展健康筛查,并主动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2)受种者接受体温监测,体温异常的不得接种;(3)1名儿童原则上只允许1位监护人陪同;(4)为了大家健康,务必请各位家长配合工作人员安排。 二、特需预防接种门诊 1、疫情防控期间接种人群及要求 (1)暂停首剂HPV疫苗未接种对象的接种服务; (2)暂缓14天内有去过湖北省等疫区受种者的接种服务; (3)按预约时间需要进行第二、第三剂次疫苗接种的,受种者要主动电话与接种单位预约好时间,防止扎堆接种。 (4)高明区外的受种者,原则上不坐公交车前往接种门诊,接种留观结束后,立刻离开高明返回原住地; (5)受种者要全程佩戴口罩。 2、疫情防控期间预约:受种者主动与接种单位电话预约。 3、其它要求 (1)进入预防接种门诊前要配合开展健康筛查,并主动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 (2)受种者接受体温监测,体温异常的不得接种; (3)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陪同接种; (4)为了大家健康,务必配合工作人员安排。 (5)接种前需签署《14天内无去过湖北省、温州等疫区保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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