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电子通行证的通知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决定自3月1日上午8时起在全市实施电子通行证认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对我市各村(社区)、住宅小区、出租屋、企业、公共场所等地点进出的人员实施电子通行证认证管理。实施电子通行证认证管理后,一次填报申请成功,“一人一码”、“五区通用”,各区无须再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重复登记。即上述人员出示本通知规定的符合通行条件的电子通行证后,在未发现健康异常状况的情况下,在五区范围内原则上可自由通行。 二、应用方式 引导市民、新市民通过“佛山通疫情防控”微信小程序填写信息,申请电子通行证。在各村(社区)、住宅小区、出租屋、企业、公共场所等区域进出的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微信现场扫描二维码,展示电子通行证通行。各区、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通过“佛山市疫情排查数据平台”,接收并核验电子通行证信息,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和状态。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推进应用覆盖。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有关单位应当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要加大统筹协调,大力宣传推广应用电子通行证,积极引导村(社区)、住宅小区、餐饮食市、大型商场、旅业酒店、企业厂区等区域全面实施电子通行证认证管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疫情防控要求,不断推进应用覆盖广度。 (二)做好数据采集对接。原则上全市统一使用电子通行证系统,各区目前已上线且群众已熟悉的疫情数据采集系统,能够实现与市系统数据对接互认的可以继续使用,避免个人信息重复录入。 (三)严格做好信息保护。各区、各单位要加强授权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时,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系统培训。 (四)具体操作应用,市将以视频培训会的形式进行讲解培训。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佛山通疫情防控”微信小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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