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全市公共文体场馆和旅游景区有序开放的通知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稳妥、有序推进全市公共文体场馆、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现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分区分级,落实差异化开放策略。授权我市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根据本区防控等级动态评估结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参照国家部委及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的有关通知要求,在对各类公共文体场馆、旅游景区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是否恢复开放的决定和提出具体实施要求。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的地区,公共文体场馆、旅游景区,在动态调整、评估降级前,一律暂停开放。被评估为中风险等级的地区,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室内展厅(馆)暂缓开放。低风险等级的地区,公共文体场馆、旅游景区邻近区域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可暂不恢复开放。 二、坚持防控优先,确保预案制定、执行到位。要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对拟恢复开放的公共文体场馆、旅游景区的指导和服务,坚持“一场馆一策”“一景区一策”,提前周密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指引,明确疫情防控要求、开放指引、应急处置和宣传引导。各公共文体场馆、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细开放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三、坚持内控为要,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管理。拟恢复开放的公共文体场馆、旅游景区在开放前,要严格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要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放后要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全部员工进入场馆、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出现疫情情况要及时报告。要全员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安全生产等培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加强员工用餐管理。有条件时,可采取错时上下班、视频会议、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等方式,减少员工聚集。 四、坚持精准施策,把好来访人员疫情防控关。各公共文体场馆、旅游景区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分区域、分项目、分时段恢复开放。对容易形成大规模人员聚集、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的区域、项目,应不开放或延后开放。要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做好流量关口前置管控。鼓励采取限制人流、预约登记、智慧导引、线上服务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访客,减少疫情防控风险。加强对密闭建筑、公共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场所等重点领域的清洁消毒和安全检查。开放期间,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加强巡查管控,通过设置提示牌、LED显示屏、工作人员引导、短(微)信告知等方式,督促引导访客理解、支持、配合各项防控安排,确保开放秩序。主动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公布开放指引,避免产生管控矛盾纠纷,或引发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误判。 五、坚持稳妥有序,确保上下政令畅通。本指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美术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体育馆(场、中心)、景区景点等场所。市属场馆的开放,参照所在区的规定执行。各公共文体场馆、旅游景区内的饭堂、餐厅,按有关餐饮场所疫情防控规定执行。非独立场馆(所、中心),按场馆所属单位要求执行。按照省的有关规定,在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前,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KTV、网吧、演出场所(馆)、大型会展等人员密集区域暂缓开放;商场暂停儿童游乐场、室内娱乐场所服务;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