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小时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意见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62号)等文件精神,日前,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对企业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该举措预计将为企业减负超14亿元。 哪些企业符合减半征收条件? 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享受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仅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半征收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属适用对象。 减半征收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减多少? 我市的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自所属期2020年2月至6月实施减半征收政策,按单位费率3.5%的50%征收。 延缴期间,医保个账划款受影响吗?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延期缴纳期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期缴纳。延缴期间,暂停划入参保个人账户资金,待足额补缴医保费后,再补划入。 通讯员/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