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上下齐心抗疫,但仍有个别人士罔顾法律规定,拒不配合防疫工作。 近日,南海法院审结一起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妨害公务案件,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四个月。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23日,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大榄社区居民委员会受政府部门委托,在大榄市场出入口设置了检查点,安排工作人员阿年、阿兴、阿强等人对进入市场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防疫工作。 同年2月15日8时许,工作人员阿年、阿兴、阿强根据防疫工作安排,在大榄市场出入口检查点测量市场出入人员的体温,以确保市场进出人员的安全。被告人小李进入市场时,阿强上前为其测量体温,但小李表示不愿意配合,阿年遂对其劝说,小李不听劝说还用手殴打了阿年左脸部,强行进入了市场。当日9时许,小李在大榄市场附近被民警抓获。同月26日,阿年出具谅解书,表示谅解小李。 法院审理 南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李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受委托代表国家机关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小李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小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取得执行公务工作人员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庭审中,小李表示认罪认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小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依法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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