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扶持100万!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发布啦! 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年3月31日前【每年具体时间安排以各条款(项目)通知为准】 申报项目类别包括十七项,分别是: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百强旅行社、工业旅游类;旅游集散中心类;旅游专线或旅游辅助公交类;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类;古村落旅游设施类;特色旅游项目类;旅行社组织游客类;联合旅游卡票类;旅游交流活动类;旅游人才类;民宿开业经营类;星级民宿类;特色民宿类;网络人气民宿类;民宿特色村(片区)类;民宿产业发展类;民宿管家类。 具体项目类别范围和标准,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全文 适用范围: 本扶持资金《申报指南》适用范围为2019-2020年度符合《办法》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程序: (一)申报 申报扶持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申请表及所需材料见申报指南附件)。 申报采取平台填报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流程如下: 1.注册。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新用户注册,《申报单位使用手册》在平台首页“使用手册”栏内下载; 2.平台填报。网上填写项目相关申请表格,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3.书面材料报送。项目在通过网上初审后,申报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相关申报佐证材料按清单编号顺序排列(其中,编号相同的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申请表封面、申报材料骑缝以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受理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开展辖区内注册的申报单位的申报受理、材料审查和项目遴选工作。 1.初核。负责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要求。 2.审查。负责对照《办法》与《申报指南》对通过初核的申报材料初步审查,并核验申报材料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 3.遴选与推荐。负责在初核和审查的基础上确定报送的项目或负责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市级评审。 4.整理与报送。负责整理相关材料,填报相关申报统计表,报送至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审核或评审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或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审核与评审过程中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参与监督指导。 (四)审核评定结果 审核评定结果在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网和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以转账方式兑现扶持资金。 申报时间: 1.扶持资金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年3月31日前,具体时间安排以各条款(项目)通知为准; 2.申报时间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受理纸质资料时间为准,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3.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原则在每年4月30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提交至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具体时间安排以各条款(项目)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管理: (一)申报个人与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相关企业和单位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并追回扶持资金。 (二)申报受理部门要切实负责,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严格审查。 (三)获得扶持资金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单位应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和经费开支台帐,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展开。 附则: (一)本办法由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具有就《申报指南》在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的权利。修改完善后形成补充文件另外公布。 (二)本申报指南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