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日,大沥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广佛新干线太平段时,发现车行道被挖掘。经现场初步调查,系某单位在该地进行复合通道工程勘察时,未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该路段实施钻探作业,导致地下管道破裂,并在该钻孔处挖掘开一个5平方米的大坑,造成现场大面积路面被黄泥水污染,交通受堵。 执法人员一方面联合交警部门以及该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疏导交通;另一方面对车行道被挖掘情况进行了现场拍照,摄像、测量挖掘面积,制作了相关笔录,询问了公司负责人,依法向其开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开出《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其到我局配合进一步的调查。 违法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严重影响了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我局在执法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以“绣花功夫”做好点点滴滴,依职能对违法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坚决制止,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通讯员:王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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