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压减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佛山公安局高明分局制定了《全区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集中整治全覆盖 整治重点 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酒后驾驶、一车多人等摩托车违法行为 整治时间 自2020年4月至12月,每天不定时出动,周末不间断! 整治地点 行动覆盖全区,包括城区、偏远村居及厂企等。 驾驶摩托车上路注意了,请带齐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和摩托车保险,无证驾驶摩托车处15日以下拘留。 ▲当天查处扣留的违规摩托车 4月9日下午,交警大队组织各中队联合开展,涉摩涉电交通违法整治统一大行动,拘留无证驾驶司机6人。经查问,很多被拘留人员对无证驾驶有误解。 误区一:“有小车驾驶证可以开摩托车?” “不!” 误区二:“年长者可以从轻处罚?” “不!” 提醒: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头盔 4月10日,高明公安警辅人员走访多个偏远村居厂企,并对厂企负责人作出相关指导。经调查,绝大部分涉摩涉电亡人交通事故中,驾驶人均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提醒:驾乘摩托车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驾驶摩托车上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罚,不留余力!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者,必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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