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打击企业偷倒垃圾行为,大力整治违法偷倒垃圾乱象,近日,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同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消防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依职能对曾被查处偷倒垃圾行为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021年1月8日,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消防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曾存在偷倒垃圾行为的企业进行复查,各部门依照相关职能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此外,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这些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教育,要求企业切实遵守相关法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并提出相关要求。一、运输企业需按规定申办《建筑垃圾处置证》后,方可运输建筑垃圾。二、运输企业需核查工地排放证和消纳证,对无证、证件过期的工地不予提供运输服务。三、车辆行驶过程要做好车辆清洗和覆盖,防止造成道路遗撒及扬尘污染。四、严格约束车辆运输人,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下一步,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积极督促偷倒垃圾企业配合做好规范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加大对偷倒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维护市容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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