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越来越高怎么办?好消息来了! 佛山在内的广东10市将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30万套明确筹建! 11月5日,广东发布《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对象、筹建方式、用地保障等方面进行规定。 此次《意见》明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市10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 保障性租赁住房长啥样、怎么建、谁来做?土地、资金从哪来? 房子长啥样? 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通俗理解,就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新到广东工作人群等。 在户型上,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租金贵吗? 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并且《意见》强调各地要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实施监控指导,定期公开周边市场租金参考价。 广东建多少? “十四五”将筹建近130万套 早前,广东提出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5市试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此次《意见》确定实施范围增加到10个城市。 此次已经明确定下,广东“十四五”将筹建129.7万套。 目前,广东已提出实施三年专项行动,2021—2023年筹集建设约86万套(间),占全省“十四五”目标任务超过65%,基本满足重点城市住房需求。 截至10月底,全省已筹集建设18.56万套(间),完成2021年度目标任务占比为83.5%,惠及群众超过50万人。 土地从哪来? 挖掘存量土地和房屋 第一个来源是部分新增用地。 《意见》特别强调要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各地级以上市要在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其中,广州和深圳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简单理解,比如广州要新增供应住宅用地1万亩,那么其中的1000亩要用于租赁住房建设。 而更大一部分来源,还是挖掘存量土地和房屋。 《意见》提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鼓励和支持省属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措施。并且各地级以上市可把闲置棚改安置房、公租房、经适房等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谁来运营? 政府给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干 《意见》提出,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对国有企业出租自有物业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租期可放宽到10年。 同时,培育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优质专业化租赁企业库并定期更新,并对入库企业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 那么,具体有何优惠政策?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壮狮表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有六方面的支持政策: 1. 土地政策支持 包括允许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企事业单位利用非居住存量闲置用地建设,可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产业园区配建比例提高;利用闲置和低效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可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新增供地单列租赁住房用地指标。 2. 资金补助 明确通过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及专项债给予支持,并支持各地按规定统筹利用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等现有保障资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3. 税费优惠 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主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出租自有产权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 金融政策支持 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抵押贷款,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建立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的绿色通道。 5. 明确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6. 简化审批流程,提出了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用项目认定书办理相关手续。 目前部分地市已经探索出多种筹建模式,包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新增政府划拨土地建设、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工改租”项目等。 编辑:谷雨 审校:远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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