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昨天(4月2日)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解释共16条,对简易程序延长审限、程序转换、文书送达等问题进行了修改,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解释明确,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解释修改了简易程序案件延长审限的规定,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四个月。 此外,解释还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诉讼文书。 编辑:小鱼 审校:x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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