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实验学校作为公办义务教育 学校办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经容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自2022年9月1日起,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实验学校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学校执行公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所有在校学生不再收取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规定收取;学校办学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招生纳入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管理。 我办将全力确保学校教师队伍稳定,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容桂实验学校的示范引领和品牌辐射作用,以高质量的办学成果,回馈社会对容桂教育的关心和厚爱!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编辑:谷雨 审校:x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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