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5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一栋住宅楼一楼起火,10辆电动自行车及1辆摩托车被烧毁,1名妇女、1名儿童不幸死亡。近日,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火灾事故一审宣判。 凌晨,火究竟如何烧起来的?经调查,住宅楼一楼租户吴某海在网上购买了一个电容量为66AM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锂电池并自己安装在电动自行车上。 2021年10月5日凌晨2时6分,吴某海在一楼楼梯口用不适配的充电器进行充电;3时44分,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炸裂起火引发火灾。 锂电池一旦起火燃烧就是爆炸式,火焰温度可高达1200℃,并释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使人中毒,灼伤气管,甚至导致窒息。最终,在浓烟中1名妇女、1名儿童不幸丧生。 近日,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福绵区新桥镇“10.5”火灾事故一审宣判:被告吴某海因过失引起火灾致2人死亡和财产损失人民币27447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仅2021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近1.8万起,57人死亡。 无论是消费者还是销售商,都严禁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为了您和邻居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编辑:colorfulfish 审校:xw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