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消息,近日,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华盛公园内发生一起大王椰子树树叶砸伤路人的事故。6月24日,记者获悉,事发后伤者被送医救治,街道办称已会同海珠区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巡查,排除安全隐患。据知情人士透露,伤者目前还在昏迷中。有律师分析,伤者后续可与涉事树木的养护单位或管理单位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6月22日,一段关于路人被海珠区华盛公园大王椰子树树叶砸伤倒地不起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树叶有近2米长,一旁有人晕倒在地。 华盛公园所在的海珠区华洲街道证实了当天公园内确实发生树叶砸伤人的事故。6月24日,记者从该街道办获悉,事发后伤者已送医院救治,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了解中。街道办方面称,街道对此高度重视,已会同海珠区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巡查,排除安全隐患。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近期天气多变,在户外活动时尽量避免在大树下逗留。 24日,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伤者目前还在昏迷中。 对于这种无妄之灾,应该由谁负责?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据此条例向记者介绍,如果是公园、行人道的树木倾倒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它的管理者承担责任;如果是小区的树木倾倒,则主要是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他还提到另外一种情形,“若是在台风天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树木折断砸伤路人,那么该情形一般视为不可抗力,可能就不能要求树木的管理人或所有人承担责任”。 就华盛公园的事例而言,廖建勋认为,伤者在治疗后可进行伤残鉴定,再与树木的养护单位或管理单位进行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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