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 由于部分家长忙于工作 无法陪伴孩子 导致有些同学“放飞自我” 做出一些危险的行为 姐妹出门兜风被拦下 8月14日晚,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西环桥底路段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期间,民警发现两个学生模样的女孩驾乘一辆电动自行车驶近执勤点,且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于是立即上前截停检查。 民警核查发现,姐妹二人均未满14周岁,姐姐当晚趁家里人不注意,偷偷地驾驶电动自行车带妹妹外出兜风。民警随即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通知其家长到场处理。 安全无小事 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 防患于未然 姐弟出门验核酸被拦下 近日,民警在南海和顺大道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发现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另一名学生,民警立即上前截停检查。 经核查得知,驾驶人小徐(化名)只有14岁,当天由于家人在上班,便自己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弟弟去验核酸。民警随即通知其家长到派出所处理,并向他们播放了交通安全教育视频,进一步加深他们对交通法规的认识,告诫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督教育。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危险认知、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驾驶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 难以作出正确判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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