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已过户给朋友 买新车后,能上回旧车牌吗 ...... 大家平时最关心的问题 佛山交警部门一一解答啦 Q1:我家里的小车已经过户给了朋友,买了一台新车后,原来的号牌还能继续使用吗? 可以。若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动车可以使用原号: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名下无车不超过2年);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原车使用原号超过一年);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交通事故及违法清零)。 另外,注册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是您本人哦! Q2:我购买了一台进口摩托车,办理上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去哪里办理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佛山市限摩地区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要有摩托车准办凭证。 Q3:我有一台小车,因为年久失修,一直停在停车场里,现在想注销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您可以在佛山报废回收企业将车辆报废后,凭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至车管所窗口申请报废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或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以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Q4:我通过交管“12123”申请机动车电子转籍业务后,因个人原因不想转了,能取消吗? 如您还未到转入的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入登记业务,您可以通过交管“12123”平台提出机动车转籍退办申请。 编辑:colorfulfish 审校:x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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