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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不关风月 于 2013-3-31 09: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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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新闻,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愤怒!珠海市中院终审认定歹徒犯罪终止欲逃离时被撞伤,不构成正当防卫,符合交警认定的交通事故,因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邓某发12万元、撞人的司机赔偿邓某发137044.68元,车主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个判决结果让百分之九十的网友不满意!毕竟司机被几名歹徒袭击时有些慌不择路,随时都面对着生命的危险,他的惊慌逃离造成的撞伤歹徒竟然还要赔钱给歹徒?这就是天朝的法律?
法官,你为什么不做一下虚拟想象现场?如果你是司机,你当时只慌着逃命,当时眼前一切都是模糊的,唯一的思想就是快点逃离这个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地方,这时候你撞了歹人,难道不是情有可原?法官,如果你是司机,你想想当时的情况是何等紧急和要命?你急急然的想逃离,难道还有心情和精力去算好逃离时会不会撞到人?你以为是正常情况下行驶车辆吗?这样也能当是交通事故?法官,如果你是司机,疲劳驾驶或者正常行驶下撞到人,肯定是司机责任,可当时是歹徒在行凶啊?在特殊情况下的思绪肯定是混乱的,既然是混乱的,直接造成混乱的是歹徒,所以歹徒是制造混乱的元凶.既然是歹徒制造的混乱,那在思绪混乱下撞到了歹徒,司机为何要负全责?歹人那是罪有应得!这叫人不收你天收你!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啊?还怨司机?假如你歹徒不去搞人家,你说人家能撞到你吗?你好意思去告人家吗?真是脸皮厚过城墙啊!
法官,请问你是不是收了歹徒的钱啊,怎么会判出这种案来?本来我是良民,不想往黑处想的,可是这事也太让人愤怒了点!假如以后我们走在街上,有歹徒向我们行凶,我当时捡到一把刀来对付几名歹徒,在我看到旁边有条缝可以逃离的时候,谁知一个歹徒从我面前跑过,但我当时大脑一片混乱,又怕又慌又乱,肯定以为是来拦截我的啊,我会顺手一刀过去.结果那歹徒出事了.然后我逃离了,但过后歹徒是不是也要来告我故意伤人罪?这模拟场景和上面的一样.歹徒当时也并不是对我行凶,但我却不小心砍到他了,难道我也要负全责?受害者竟然变成了行凶人了!行凶人竟然变成受害者了,这是何道理?
强烈抗议法官如此判决.这让我们天朝人民觉得太心凉了!法官,今晚回家睡觉时再好好想想吧,看看这单案错在哪里?重点在哪里?我们等待你公正的判决下来,还司机一个清白,正义和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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